第177章 清平岁月(7)三合一(2 / 2)

洗澡的时候,却叫她单独洗。

带她去了钱婆子的屋子,这才问她:“你多大了。”

“十一了。”她低着头,缩在手里,眼睛不敢看人。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林雨桐又问她。

这孩子明显瑟缩了一下,“家里没什么人了……我是跟我娘逃难到这里的,我娘改嫁给现在的……爹,后来生弟弟,娘和弟弟都没活过来……爹……他不见了……”

不见了?

林雨桐看着她不安的相互搓着的手,就盯着她的眼睛,“说实话!”

“我……他……喝醉了……掉冰窟窿里了……”说着,就直视林雨桐的眼睛,“……他喝醉是我灌的……也是我引他去河边的……别人不知道他掉下去淹死了……我只说是他出门挣钱去了……”她从水里扑腾出来,跪在地上,“您是好人,我不骗您,不给您惹麻烦。您给我一口饱饭吃,吃完您就送我见官去……”

竟然把人给杀了。

林雨桐倒是有些刮目相看。

“起来!”她抬手,拉人起来,“他欺负你了?”

这姑娘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他是畜生……不光他欺负我……他还说要叫了别人到家里来欺负我……说我得挣钱养活他……”

“那他死不足惜。”林雨桐叫她进澡盆,“好好泡着,以前你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吧。现在……你就是我的义女,姓金……”

这些孩子的年岁其实都不小了,金一钱做事很靠谱,年岁都在十一到十四岁之间,既能独立生活,不需要人照管,多少还能做点杂事,也在还能教养的阶段。

这些孩子不用别人清洗,就能自己把自己给洗涮干净。他们相互搓背,相互给身上上药,就怕腌臜了叫人讨厌。

看着站成一排的孩子,四爷叫各自报年岁和月份,按年岁大小排列。

林雨桐干脆,为了好记,给取了名字,分别是:金逸、金双、金伞、金嗣、金舞、金柳、金麒、金霸、金久、金石、金世遗。

金逸最大,十四岁了,还是正月生人,只是看上去瘦小而已。

金双是个姑娘,黑壮一些,据说她是在庵堂里做粗活,基本是能吃饱的,可那姑子去了,她就没了着落。也十四了,八月生人。

金伞也是个女孩儿,瘦的很,身上没有二两肉,耳朵都冻的满是冻疮,这会子压根看不出来长相,她是没爹没妈,跟着叔叔婶子过日子,在家里什么活都干。

这三个大了些了,金逸跟着四爷,这两大些的姑娘林雨桐留了,以后教导一些厨房的手艺,这也是立身的根本。

四爷将话说到头里,你们帮几年忙,管你们吃住,教你们安身立命的本事。等到了婚嫁,给你们准备一份产业,各自过活。

谁知道三个噗通一声跪下,“不敢舍了义父义母!”

四爷看桐桐,那意思是说:看!不像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觉得这跟合同工一样,用到期就互不相干。看现实却不是那么一码事。

成吧!走一步看一步吧。

先叫他们起来,站在边上,然后看金嗣,这孩子十三了,脸上瞧着有些木讷……四爷叫了结巴,“你带带这孩子,叫他在门房呆着。家里以后少不了来客,对面就是待客的地方,有客人的时候,叫他随我在里面待客吧……”学学煮茶烹茶辨茶,干果点心摆盘,再学学最基本的数法,这以后出去照管一间茶水铺子做营生,也是能的。老实孩子做生意,本分。利润薄些,但养家糊口没有问题。

结巴就少个伴儿,也稀罕老实孩子,他忙提点这孩子,“还……还……还不谢谢主家。”

这孩子实诚,跪下就磕头,开口就叫‘爹’,“爹!我听话。”

林雨桐心道,她终于知道朱元璋的马皇后是啥感觉了。据说当年朱元璋收义子二十多个,可后来成才的不在少数。朱元璋还把亲外甥收做义子,可见,在世人的观念里,这义子是比外甥还亲近的关系。像是后来云南的沐王府,沐英就是朱元璋的义子。收回来了,就得照看,就得教他们,叫他们出门去,瞧着活的像个人。

排行五六的是两个姑娘,一个叫金舞,一个叫金柳。

金舞是孤儿,被文定山的孤老婆子收养,那老人家入冬刚没了,属于没爹没妈的。这孩子许是好歹有个家,除了耳朵轮有点冻伤,洗涮干净了,倒瞧着生的最好。站在那里也最有站相儿,“以后,你跟着璇姐儿,学学针线……”

金柳是那个浑身是伤的姑娘,林雨桐指了白氏,“你嫂嫂有孕,平时端个水提个桶的,你帮帮她,要出门的时候你扶着点……”

她利索的应了,不敢叫嫂嫂,只叫二少奶奶。

白氏明白公婆的意思,只道:“叫嫂嫂吧,叫嫂嫂亲。”

尊卑不全不在称呼上,如今,不是那等权势人家了,若是没有恩情给人,谁能帮扶你?

金久便是那个杀了继父的,林雨桐看她,她忐忑的很。这个孩子啊……心性得好好养,“姑娘里,你最小,留在我身边吧。”

金久跪下就磕头,额头贴在地上,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砸在地面上。

剩下就是四个小子,金麒跟着琨哥儿,金霸跟着珅哥儿。还剩下个金石和金世遗,都只十一岁,比琪哥儿还小,就跟着琪哥儿一块念书吧。

添了十一个人,不光是这院子里热闹了起来,就是整个的西院,也热闹的紧。

林雨桐高兴,“今儿吃包子,管够。”

杂粮面的,白菜萝卜馅的,她带着金双和金伞往厨房里去了。

四爷也带了笑,他去了前面的门房,得寻思,哪弄粮食能糊弄一张嘴。才往炕上一坐,金嗣就拎着茶壶,颤抖着给四爷倒茶。

四爷握住他的手,“别怕,倒茶手要稳。今天只记住一条,浅茶满酒……客人来了,茶倒浅一些,酒要满一些,这才是尊敬……”

金嗣脑子比别人慢,原模原样的复述一遍,倒了茶,把茶壶放在炉子上煮着,念叨着出去了。

四爷心说,不是所有的茶都得煮的……想想算了,慢慢教吧,至少这孩子知道,茶得热着喝,至少凡是进了这屋,屋子就是暖和的,就是有滚茶可以喝的。这就行了,一路一步来嘛。

金逸到底是大了一岁,人也机灵,马上将茶挪到炉子边上,既能保温,也不至于煮的发苦。

四爷瞧了一眼,才问他:“你父亲是山上的猎户?”

“是!”金逸低着头,保持恭敬,“……后来被野猪伤了,没钱医治就死了。我是我爹捡回去的,这两年我一个人在山上……一般是天冷了我就下山,在破庙里猫着过冬,等天暖了再上山去……村里的人都认识我……也算是照看我,至少这两年我没冻死……往常我也带野物下山,跟他们换点粮食和盐……家里添了这么多口人吃饭,我知道爹愁什么,回头我带着他们,在周围下套子,兔子啥的也都能弄来……炖锅汤也都饿不死……”

就是像是他们这样的人,得有个像是家的地方。那样才不至于……哪一天死了都没人知道。吃不饱没事,穿不暖没事,就是……以前太孤单太苦了……他觉得,他要是有个弟弟或是妹妹,要是有一个亲人还活着,他就是拼死也要把家人给养活了……说到底,缺的是那个热乎劲儿。

四爷摆手:“便是打猎,也是你们想打猎,而不是必须得打猎。咱家也还不到吃不起饭的地步。”

一句‘咱家’叫金逸鼻子酸了一下,忙低头掩饰了。

“这么着……既然你跟村里的人都熟悉,那明儿就去村里问问,谁家有多余的粮食,咱买。不拘是粗粮还是细粮,哪怕是干菜,咱也要……这一场雪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路能开,有备无患。”

“嗳!”他忙应下了。

“还有各家的粗布,棉花,谁家有,咱也要。给你们得添衣裳被褥……一人一套肯定不够。”

金逸只有点头的份儿。

“你呢,是你们这十一个里,年纪最长的一个。你得照看着他们点……晚上你们还一屋子睡,能做兄弟姐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你们一个个的都是单蹦一个,有了彼此就有了伴儿,这一辈子这么长,以后遇到个沟沟坎坎过不去的,也有人伸手拉你一把……”

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包子蒸了整整一大锅,十三笼屉,然后烧了一大锅粥,饭吃完,一粒米都没剩下,吃的干干净净。

钱婆子眼睛都瞪起来了,跟林雨桐嘀咕,“这……这谁养的起哟!”

第一天,好容易可着肚子往饱的吃,自然吃的多些。缓两天就好了。

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家里角角落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炕上热腾腾的,屋子里的茶壶里,放着是滚开的水,在炕头的小炉子上热着,随时都有热水喝。

晚上风比白天更大了,雪拍打在窗户上,无端的叫人心里发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