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2 / 2)

指尖捏起酒杯,林晓霜一饮而尽,味道还不错,自己府邸平日里可喝不到。

更何况爹爹娘亲,还不让自己喝。

如今在这儿,倒是能够一醉解千愁了。

“别喝了,别喝了,殿下出场了…!”

无数眼睛都落在了翻身上马的赵长霖身上。赵长霖手拿着金黑色的长弓,金冠束发,一手勒着马匹的缰绳,马蹄嘀嗒声响,即刻就向草原奔袭而去。

她侧边的两缕长发编成辫子,被金冠一同束在脑后,想来这应是为了防止鬓边的碎发垂落下来遮挡视野。

身姿苗条挺拔,赵长霖双脚蹬在马蹬上,意气风发,盛气凌人。

从小到大,她听过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倘若长公主殿下是男儿身该多好,就连自己最敬重的父皇也同样说过这句话。

不过,赵长霖早就做好准备。

如若父皇真的打算立文王世子为太子,那她也不会放弃争夺皇位,哪怕血溅整个皇宫。

咫尺之隔,又岂能松手。

天空之中传来一声飞鹰的啸叫之声,夏知元抬头看去,见到了熟悉的身影,这就是那日和陆伯山黑鹰缠斗的白鹰。

白鹰正随着自己的主人,在天空之中翱翔,与此同时陆伯山也策马扬鞭,一夹马肚,跟了上去。

在之前的猎鹰比赛之中,自己就已经输了殿下一遭,如若再不找回些面子,那——知元说不定真的会退婚于他。

殿下挑选今洲城中还未娶妻的贵公子们制成图册,这不是明摆着就是给知元挑选的吗?

陆伯山心中一清二楚,满是不屑。

他可不会像那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贵公子们一样,以为是得到了殿下的垂怜,倘若日后殿下真的能够继承皇帝的宝座,自己就能够入选皇夫,或能够入主后宫。

也能给家族,争一份光。

他要争就争这世间第一等!若做不成今洲城第一小侯爷,那便做个皇帝来也未必不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看着两匹马之间的距离咬的死紧,夏知元心中已经隐隐约约有了猜测,恐怕,男主这时候就已经恨殿下入骨了。

骑射乃是所有贵族活动之中最难的一项。

之所以会在宫中推行,那是因为——边陲之地为了防御蛮夷之军,要求士兵和将领苦练骑射,为了起到带头的效果,率先在宫廷之中流行开来。

在快速移动的马匹上,挺直腰杆,手臂发力,射出一箭又准又快。

直袭自己猎物的咽喉,不给半点喘息的机会,一箭封喉毙命。

对自己的骑射武艺,陆伯山是非常有自信的,他常年在边陲之地和蛮族打交道,早就已经对骑射这一套研究的足够透彻。

自己在战场上,是将领们心中的将军,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从来就没有退缩的时候。

即便这次他比试对象是长公主殿下,那他也绝不会手软,得罪皇家又如何,他才不会向这世间污垢低头。

今日的冠军只能属于自己一人。

弯弓搭箭,指尖紧紧的拉着弓弦,眯着眼,陆伯山已经盯上了草原,一只被马蹄声惊起的兔子。

从兔洞之中跳起的灰兔子移速非常的快,几乎眨眼之间就已经逃窜出数米,野生兔子的后脚非常的宽大,一蹦能蹦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