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说的这种情况,徐军案收集的证据,的确不足以证明他就是凶手,但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不是凶手,想要给徐军犯案,难度有些大。”
就这三项证据来看,的确不足以证明徐军就是凶手,但也不排除他的嫌疑最大。
首先在97年的时候,大部分农村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少有人会在半夜三点多还在家门口徘徊的。
但你也不能就因为这一点,就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万一他只出来看看自己养的鸡鸭有没有被黄鼠狼偷,又或者单纯就是睡不着,出来看看月亮乘凉呢?
再说了,那目击者不也一样半夜三点没睡吗,为什么就没有怀疑他?
其次,在被害人体内提取的DNA不排除是徐军的,也就是说,不能直接证明就是徐军的。
很多人会问,DNA比对,要么是,要么不是,怎么还会有不排除这种说法。
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97年的时候,鉴定技术本身就存在局限性,比如某些遗传标记的多态性不足、样本质量不佳,遗传信息差异不明显等。
也就是说,DNA比对,并没有直接指向凶手就是徐军,有可能是徐军,也有可能不是徐军。
还有最后一点,徐军在被捕的时候表现慌张,汗流浃背,谈吐不清,这正常人被抓的时候,见到那么多警察,大部分都会是这个反应,要是就从这一点来说就认为他是凶手,那警察在大街上随便抓个人人家也会害怕和紧张,你总不能就说他是凶手吧?
当然,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这句话也有一定道理,有时候你见到一个人鬼鬼祟祟慌慌张张的,他不排除就干过什么亏心事。
但这都只是辅助证据,不是直接证据。
冤案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有,想要为其翻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抓到真正的凶手。
可这都过去了十年,想要抓到真正的凶手,谈何容易。
况且,你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徐军不是凶手。
所以,当务之急,还得从徐军本人入手。
听到叶默说难度大,刘芳也叹了口气。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徐军十年间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我可能也不会这么重视,我问过徐军的家人,他的弟弟拿出了三百多封书信,这些都是徐军从监狱里写给家人的,信中内容,全部都在说他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都在让自己家人帮自己翻案,我也看过信件的内容,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那种无助和绝望,恐怕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能体会到,我真的很希望能够通过徐军这件案子,来引起全体司法侦查机关的重视,我坚信,公正和公义一定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