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会议讨论(1 / 2)

王致远回到招待所,仔细看了下文件,很多文件是有传达级别的,等级不够是看不到的。不过这是明天要学习讨论的文件,提前知道也无妨。

文件上主要的内容就是:在山西老区,由于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战争时期的劳动力、畜力、工具困难,已不再是严重的问题。老区一部分农民已达到富裕中农的程度,现在已经和平了,就使某些互助组织中发生了涣散的情形。

通过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自发力量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最根本的原因。

这个向题如不注意,会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互助组涣散解体;一个是互助组变成富农的庄园。

基于以上的问题,长治老区提出了:扶植与增强互助组内“公共积累”和“按劳分配”两个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的自发趋势,引导互助组走向更高一级的形式。

这上面说的就是合作社,准确来说是初级合作社。王致远看完文件,一下子陷入了沉思,关于初级合作社的讨论,华北方面很多人现在是不确定的,但在东北那边会发展得很好,这也是早期大家的一个争论开端。

上面意见明确,不过还是要让下面讨论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华北地区包括京城、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5个地方,所以山西的事情要向华北方面汇报,现在是收集各地下面的意见。

互助组这个由来已经很广了,老区时期就有不少地方实行,初期存在的意义是帮助一些老弱小耕种土地,后来慢慢的发展成了规模。但是在历史中这样的合作方式也是有的,只不过局限于宗族之内,80年代后这种也是普遍存在的。

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困难,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互助组。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临时互助组,由几户农民在农忙时临时组织起来,互相帮忙,忙完后解散,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另一种是常年互助组,通和县各村就是比较具体的常年农村互助组。

初级合作社也叫土地合作社,跟通和县的合作社是不一样的。初级合作社是农民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耕畜与大中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

土地所有权还是归农民所有,入股根据农民完全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同样也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退股。劳动力亦可以当作重要的生产资料入股,且劳动力入股分红高于土地入股分红。

这些通和县的合作社都具备,但是后面集资开工厂,人员工作分配,土地合并耕作等都不是初级合作社具备的,现在的初级合作社只是一种简单的生产模式。

王致远比较过后,对这份文件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通和县也是在这个基础上这么做的,只是通和县比较富裕,生产力更高,发展更全面。

至于说一部分向富农转变这样的问题,这个是普遍存在的,不过一些人富裕的主要原因不是种地,而是搞副业,种地收入只是占了很小的一部分,通和县也是一样的。粮食产出有限,土地多就代表着家庭人口多,在拥有的土地,人均粮食不到800斤也就只能顾个温饱。

搞合作社是可以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到副业,在土地里面劳作的人收益也会提高,搞副业的也可以专心搞副业。这一点是比较好的,同时还提高了公共积累,抗灾能力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