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笙都懒得和这种蠢货说话。
她看向金无畏,义正词严道:“你应该知道,续上腿后,他的腿会肿胀,会充血,说明没有坏死。还是你身为百草居的神医,想要睁眼说瞎话?”
金无畏被如此挑衅,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放肆!你不过侥幸治好他的腿,就敢和百草居叫嚣!很好,本神医要让你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你可敢与本神医比试一番?”
所有百姓全都竖起耳朵,看向杜云笙。
所以腿真的被治好了?
世子妃的医术,难不成真的比百草居的厉害?
乔卿涵和香草则有些担忧。
和百草居的神医比试医术?一般人哪里敢啊!
杜云笙挑了挑眉:“急眼了?也行,你要怎么比?”
她这轻飘飘的话语,让金无畏心里憋屈极了。
他知道,自己主动开口要比试,已经是输了一截了。
可他若再不开口,百草居和他的名声,同样会被诋毁。
如今他要做的,就是在医术上彻底碾压杜云笙,让她名声扫地!
也要让自己和百草居的地位无人能够撼动!
金无畏沉吟片刻,道:“比试,自然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比。一比医术学识、二比实际治病能力、三比治病救人水准!就定在三日后,在你们的内城最正中的那处颐和广场比如何!”
杜云笙一听就发现他的话中,有很多猫腻。
比试医术,首先的一点,是很难找两个完全一样疑难病症的人,这样就难区分谁医术更好,更多的是主观判断。
二是谁来主持这次比试,裁判又如何定?
金无畏自己定的话,他能做手脚的地方太多了。
三是药材和医术工具,这个是固定的还是可以自己带!
杜云笙直接把疑问说出来。
金无畏没想到杜云笙居然能想到这么多门道。
他直接说广招各种疑难杂症者在比试当日来到广场,而后随机抽签选择其中的病人。
主持者和裁判,可以让他们这里最有威望的大夫和在场的百姓们来判定。
至于药材和医术工具,则都由自己准备。
杜云笙看出来了,金无畏的底牌,就是药材和医术工具。
恰巧的是,杜云笙的底牌,也是这个!
杜云笙没有异议。
“好,那便三日后,巳时末颐和广场见!”
金无畏离开前,看着杜云笙那稳操胜券的模样,不由皱起眉头。
杜云笙当真让人看不透。
他心里有些没底,难道,她真的是无师自通的天纵英才?
但百草居哪一个不是天才,却还是有许多人比不上他!
续上断腿也没有那么难,就是太繁琐,女子本就比较细心。
金无畏尽量说服自己,杜云笙的医术没有这么强。
杜云笙和金无畏三日后要比试医术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遍了整个京城。
这可是东殷第一个敢和百草居叫板的大事。
就连皇后都惊动了。
“杜云笙啊杜云笙,你竟要自己作死,和百草居的神医比试。就等着自取其辱吧!玉髓的事,还没消息吗?”
禀报消息的齐嬷嬷连忙摇头。
皇后怫然不悦:“加大人马,全力寻找!”
玉髓找不到,金无畏就不愿意治她的病。
杜云笙打发走金无畏,打算好好休息一下。
这几日,她都是亲自看护病患,颇有些疲惫。
谁知蒋绍函这时却来了医馆。
当看到杜云笙的瞬间,蒋绍函不由得眸光一颤。
才几日不见,她的皮肤像剥了鸡蛋一样如细腻娇嫩,应当是用了玉髓。
只是她眼底淡淡的阴影,能看出来她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