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一路狂奔(1 / 1)

气御千年 风御九秋 2962 字 5个月前

不足百里便将公羊倚风和温啸风甩脱了,三人之中以慕容追风的袖舞清风最为迅捷,一直死盯紧咬,袖舞清风的原理是凭借甩袖扭腰产生的弹力向前移行,说白了就是蹦,一蹦十丈着实恐怖,因而在前两百里我始终没能将她甩脱,但是袖舞清风再厉害也需要灵气的支持,两百里后灵气修为的高低逐渐显现了出来,紫气巅峰与紫气的差别不是凭借身法可以弥补的。三百里后终于彻底将三人甩脱,此刻距离江陵还有不足八百里,我丝毫不敢懈怠,舍弃了凌空之后的乘风飘移,频频落地借力加速,慕容追风等人是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地的,我要在他们赶到之间把正事处理完。

大雪依然在飘飞,不但有雪还有凌冽的寒风,作为南方来说这样的大雪着实少见,就这么糟糕的天气就让我给撞上了。此时地面上的积雪已经达到了一尺,低洼处的积雪还要更深,这为我的落地借力增加了困难,大雪也属于水气,有着大雪的覆盖,天知道大雪下面是实地还是水坑,为了避免踏空,只能选择高耸的山顶借力,到了后期都是一马平川的平地了,只能碰运气乱撞,不过自己的运气着实不好,数次落到了冰面,一踏之下就是一声扑通,好在自己反应迅速,总能在关键时刻斜身掠出化险为夷。即便如此双膝以下的衣物已经彻底湿透冻硬了。

此外就是大风,通常情况下下雪的时候都是刮北风的,可是这次偏偏是南风,逆风而行增加了体力和灵气的消耗,到了后期已然是气喘吁吁了。

这一刻我想起了白居易笔下“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的卖炭翁。我此刻就是这种心理,虽然我的行进异常困难,但是我仍然为此感到高兴,因为大雪在阻挡我的同时也会阻挡身后的慕容追风等人,这为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我必须尽量拉大双方之间的距离,距离拉的越大,我到了江陵以后处理事情的时间就越宽裕。

凌晨时分,终于赶到了江陵城外,这比我预期的要早上很多,此时至少将慕容追风拉开了二三百里的路程,此外大风雪的天气通常会在日出时分停止,通过双方面的考虑,我应该有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处理自己的事情。

江陵是湘东王萧绎驻扎兵马的所在,城外驻扎着不下十万兵马。不过在这种天气里根本就没有人会出来巡视,甚至是城楼上的兵卒也都缩在了岗楼里避风取暖,我一掠而过,快速的穿过城墙进入了江陵城。

冬天是猫冬的季节,辛劳了一年的人们都会在冬季好好的休息一番,加上此刻又是大雪封门,因而大部分人此刻还在梦乡之中,即便是醒了的也应该在抱着婆娘亲热,想到这幅情景心头又是一沉,萧绎和徐昭佩现在在干什么?

再糟糕的天气也有早起的行人,因而进城不久便发现城中一家客栈开着门,几个贩夫正在顶着风雪牵着马匹从侧门出来。

凌空居上沉吟了片刻,转而延出灵气将身上已然冻结的雪块和冰碴震散,落下身形快速的走进了客栈。

“伙计,借笔墨一用。”进入客栈之后,我径直走向了柜台,那里有掌柜记账用的笔墨砚台。

“掌柜的还没起来,小的做不了主。”小二急忙拦住了我。

“叫不叫掌柜你看着办。”我从怀中摸出一只比指甲稍大的金元宝扔给了他。我和金刚炮昨天从徐绲家里偷出来的东西大部分是这种金子,金子比银子要贵重十几倍,便于携带。

“您请用。”小二急忙将柜台上的文房四宝拿到了其中一张桌子上,这些人混居市井,见钱眼开。

“我帮您磨墨。”小二殷勤的拿起了墨石,“不用。”我抬手遣走了他。转而拿起墨石简单研磨,伸手拿起了狼毫细笔。寻常可见的毛笔分为狼毫和羊毫,狼毫较硬,写出来的字迹比较挺拔。羊毫较软,成字比较娇柔。此外狼毫指的是黄鼠狼,而不是通俗所说的狼。

“我为您掌灯。”小二将不远处的油灯提了过来。金子的密度大,指甲大小的一块就有三两多,这是寻常人家两三年的收入,因而小二殷勤的到了极限。

“拿走。”我提笔沉吟。

“您看天还没亮,没灯怎么成啊?”小二一脸的谄媚。

“谢谢,你忙去吧,不要来打扰我。”我点头示意小二将油灯留下来,冬天天亮的晚,此时外面也只是蒙蒙亮,屋子里还是一片漆黑,我虽然不需要灯光,但是如果继续坚持摸黑书写,诡异的情景会把小二吓坏。

我提笔沉吟了许久,思量如何开口,斟酌再三最终压纸抖腕,低头书写,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写了下来,包括今生发生的事情和来世二人的聚首,以及此次回来的目的和动机,我都无一遗漏的写了下来,书信的前半部分详细叙述了只有我们二人知道的一些琐事,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随后才是我入山修道以后发生的事情。

“客官,外纸。”小二见我放下了笔,急忙送过来了信封。

我皱眉沉吟,转而再度提笔在信后加上了一行“该书蕴吾一气灵息,汝当妥善保管,若遇危难可将之焚烬,吾定前来相救。”书写完毕,摇头长叹,我的字迹她自然是认识的,加上大量的只有二人知晓的事情为佐证,徐昭佩相信信中内容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不过即便她相信了又能怎么样,什么也改变不了了。

“客官,蜡烛。”小二拍马屁一般的点燃蜡烛递了过来。在古时,书信一般都是用蜡泪来封口的。

店小二的话根本就没什么分量,但是在此刻却起了巨大的作用,因为我现在的内心一直在左右为难,始终在考虑这封信写的有没有必要,店小二的举动犹如在天平保持平衡的情况下在其中一端放上了一根羽毛,这一刻,我打定了主意,把信送给徐昭佩。

封好信封,转而再度从怀中掏出了一只小元宝扔给了店小二,虽然我鄙视他这种人,但是人的潜意识里都是喜欢别人侍奉自己的,店小二就犹如和珅,乾隆虽然看出了他的伎俩,却仍然厚待于他。

收好书信,快步走出了客栈,此时风雪已经小了很多,而我先前书写书信时至少用去了半个小时,时不我待,立刻去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