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蒂摸了进来,也没去倒牛奶,直接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emumu~感觉比我自己做的好吃,这是为什么呢?”
路克沉吟两秒钟:“不用自己动手的东西,总是香甜那么一点的。所以,大概是因为懒吧。”
明蒂:“……谢谢。”
吃人嘴短这道理,她也很清楚地感受到了。
为了肚子,她选择认下“懒”这口黑锅。
时间到了十二点过五分,达蒙终于背着画板回家了,手里还拎着几个扁扁的大纸盒。
那是美国快餐外卖很常见的主角——披萨。
但才打开房门,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陌生又熟悉的食物香味,不禁有点发愣。
而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热辣的拉美裔大美女正扭头看来。
见到他,她自然地笑了笑,站了起来挥挥手:“你好,麦克里迪先生,我是路克的朋友赛琳娜。”
达蒙安心了不少,视线扫视着客厅。
赛琳娜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明蒂在厨房,应该是在试吃菜色。”
厨房里,路克当然听到这对话,拍拍正在和牛腩做斗争的小萝莉脑袋:“你爸爸回来了,叫他收拾下,然后就可以吃午餐了。”
明蒂哦了一声,拔腿就向外小跑:“爸爸,你回来了。快点去洗手,午餐已经好了,就等你回来呢?”
达蒙:“哈?”
五分钟后,四个人坐到了餐桌上,达蒙看着桌上的菜色有点发愣。
路克笑道:“明蒂说她还没吃早餐,又要去买菜回来现做,所以我就冒昧上门了。随便做做,味道一般,不要抱太大希望啊。”
达蒙:……
牛排、叉烧、番茄牛腩,然后是一个大杂烩的西芹胡萝卜洋葱溜猪肉片。
除了牛排这东西就那么回事以外,其它无论是红艳艳甜蜜蜜的叉烧,还是同样红艳艳带酸甜的番茄牛腩,以及绿白红的蔬菜大杂烩,都很让人流口水。
倒是赛琳娜心中默默安慰自己:算了,看在路克亲自动手的份上,这顿勉强能吃。
对于她已快形成直觉的味蕾而言,这几道菜的缺点很明显。
叉烧腌制时间不够,所以内部入味不够。
番茄牛腩小火慢炖时间太短,牛腩不够绵软。
蔬菜大杂烩的猪肉质量一般,拉低了整个菜的鲜美程度。
但这些都不是路克厨艺的问题,纯粹是时间不够,而且这父女俩也吃不出来。
相比吃了几口,就下意识加快速度的父女俩,赛琳娜今天吃饭的速度饭量与正常人差不多,心中的优越感更是油然而生。
就这种次品的菜色,都像几辈子没吃过似的,真可怜!某吃货在心中吐槽着父女俩,完全没想过自己当初,可是连懒人饭都能吃的津津有味。
很快餐桌上的菜一扫而空,而达蒙买回来的披萨早就被遗忘在了客厅里。
明蒂一个人留在餐厅,收拾餐具。
达蒙和路克两人坐回客厅,喝着咖啡,闲聊起来。
两人说了几句近况,大概就是“你过的怎么样,很好。我过的怎么样?也很好”这类无意义的废话,路克才转换了话题。
“达蒙,这样说可能有点失礼,但我觉得,将明蒂一个人留在家里,甚至让她去买午餐食材,不是一个好选择。”路克开口就是暴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