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黑人这才留意到面前这个如同学生的年轻人的体态。
十月中旬,洛杉矶15-28度的日均气温,还死拽着夏天的小尾巴不撒手。
而此刻的纽约却是秋意正浓,气温大多在10-18度之间。
人们纷纷穿上了厚实的秋衣外套,诸如夹克风衣这种洛杉矶很难穿上街的东西,在纽约却是大多数人的标配。
路克却只穿了一件长袖T恤,T恤胸口位置却被发达的肌肉绷得紧紧的。
再看看他身上的尘土,以及刚才听见里面乒乒乓乓砸东西的声音,两个黑人都不由得咽了口唾沫:这家伙虽然脸嫩,却是个干体力活的人啊!
而一般干体力活的人,脾气都不太好。
在克林顿区干体力活的人,那脾气更不能好。
视线在路克发达的胸大肌和80大锤间疯狂巡视,两个黑人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窘境。
不动手吧,他们觉得太丢脸。
动手吧,他们又觉得自己的天灵盖在隐隐发凉,似乎就要有冷风从头盖骨的缝隙中吹进大脑。
不得不说,他们的感觉出了点小差错。
路克是来这里当警察的,而且还没上任,怎么可能一来就砸碎他们的天灵盖。
他的视线余光其实是在打量这两人的脚底板。
面对刺刀歹徒时,随手扔掉装修工具,不小心砸扁歹徒的脚底板,这绝对不犯法。
突然,不远处有人喊了起来:“喂,你们在干什么?”
这下,对峙双方间的沉默气场被打破,两个黑人嗖地一声就向后蹦出去两米远:“别过来啊,小子,你别过来啊。”
路克都懒得看他们。
他侧过头,就见斜对面二十多米外,两个年轻白人男子正快步走了过来。
开口的是一个有点矮胖,棕色半长发的年轻人,而他身后跟着一个带着墨镜的瘦削高个年轻人。
矮胖年轻人一边向这边走,一边提高音量:“查理,拉卡,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两个黑人扭头看去,下意识就把拿刀的手藏到身后,满脸蛋疼之色,哭丧着脸叫道:“天呐,求求你放过我们吧,今晚不要再去我家里唠叨了。不,最好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家里。”
矮胖年轻人脸色一正:“但是,前些天我们好不容易将你们从警局拘留室里弄出来。当时你们亲口答应,会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这可是交换条件。”
路克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三人的对话,脸上有了点笑容:这个年轻人挺有意思的。
做了那么久的警探,还有各种能力加持,他能轻易感受到大多数人的心理状态。
而眼前这个矮胖年轻人居然有一种珍妮弗律师的感觉。
神态自若,眼神清澈,是那种典型的正义型选手。
矮胖年轻人扭头看向路克,脸上露出一点笑容:“先生,怎么称呼您?”
路克也回以微笑,手中80大锤已经放回了门边。
他扯掉一只手套,伸手过去:“叫我路克就好。”
矮胖年轻人的视线在路克伸来的手上瞟过,心中了然:就这手掌,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斯文人。
当然,斯文人为什么会拿着大锤和两个小混混对峙,这并不难以理解。
福吉自己遇见危险,也会拿个棒球棍来防身,这也不代表福吉是一名棒球运动员。
他也立刻伸出手:“你好路克,我叫福吉,福吉·尼尔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