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三板斧(下)(2 / 2)

大明官 随轻风去 3352 字 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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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这捕头绝对不是恰好路过。天下哪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再说在京师地面当捕头,哪有不问是非来头。就敢捉拿人犯的?一个敢于光天化日之下,在衙门里动手殴打官员的人。用脑子想想就知道肯定不是平常人,正常情况下,一个捕头敢于连来历都不问,便当场捉拿?

所以方应物百分之一百确定,今天绝对是有人设圈套,故意引诱自己入瓮。前面有余司务故意寻衅,后面有兵马司捕头瓮中捉鳖。

而且方应物还能料想到,对方肯定不止设下一种圈套,自己躲开这个就有另一个,假如自己不吃挑衅,老老实实跟着去工地,那也有别的圈套等着自己。

方应物便上前道:“在下方.......”那捕头摆摆手打断了方应物道:“在京师捉人,没有不想方设法套关系的。我只问你,你可有官身?还是内监?”

方应物摇摇头,他确实不是官身也不是太监。那捕头便道:“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跟我们走一遭!除非兵马司管不到你的身份,只要你是民籍,就得服管!”

方应物冷笑道:“阁下不必对在下身份装糊涂,当真不肯通融一二?”那捕头很正直的答道:“若随便一人都要通融,那还怎么办案!”

几个甲夫涌上来按住方应物,方应物猛然一甩手,那捕头叫道:“你还想反抗官差么!”方应物咬牙切齿道:“很好,我跟着你们走就是!”

那捕头松了一口气,目标还是落在了自己手里,看来这事也不算太难办......

此后方应物因为殴打他人,被兵马司捕头捉拿入狱,登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方应物蹲监狱也不是第一回了,但这次和以前下诏狱可不一样。蹲诏狱是荣耀,是士人的勋章,可是因为行凶伤人被抓进普通监牢候审,这算什么?

有巡城御史碍于交情快马加鞭前往营救时,却被兵马司告知,已经将方应物转移到顺天府大狱里了。

消息再传出来,顿时让人感到方应物凶多吉少。因为在京城司法权的衙门不外乎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顺天府、锦衣卫镇抚司这几处,而其中的顺天府据说是首辅万安一系的地盘。

所以方应物进了顺天府大牢,怎么可能讨得了好?更别说方应物是在行凶现场被当场捉拿,又不再具备“刑不上大夫”的资格,如果严格遵照“殴打官吏”的律例处置,肯定是审问判刑了,和其他没有背景的平民百姓一样。

上次方应物打了人,搬出“议功”这条来救命,这次难道还想故技重施?但问题是,议功的前提是你要有“大夫”身份,而且功绩还要被官方(也就是天子)所承认,而现如今的方应物显然不太具备条件。

说到底方应物如今就是个平民身份,名声再大也要看别人买不买账,别人买账,方应物自然可以享受士人待遇。但遇到不买账的,硬是把他当百姓对待,这名声毫无作用。(未完待续。。)

ps: 是不是觉得方应物有点蠢?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