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方醒只是微微颔首,说道:“占城王的忠诚本伯会转达给陛下,希望大明和占城的友谊长久。”
这就是结束的意思。
哪怕是国王,可方醒也就是敷衍了几下。
占巴的赖也巴不得早点完事。他害怕和方醒打交道,担心某一天方醒会换了一副狰狞的面孔,然后把他从占城王的宝座上掀下来。
他站在边上,看着方醒走向后面的那几个人。
那儒生上前一步,躬身道:“学生陈忠仁见过兴和伯。”
方醒疾步上前扶住了他,然后微笑道:“一路辛苦了。”
陈忠仁愕然,周围的人也惊讶。
他只是个落魄的文人,被礼部的人花言巧语的骗到了交趾来教书,地位和方醒压根没法比。
按照常规,方醒只需微微颔首就是最大的褒奖了。
“学生不辛苦。”
陈忠仁下意识的就作出反应。
方醒松开手,欣赏的道:“你在交趾四处奔走,教导出了几百人,这些人分散各地去教授百姓,为交趾的稳定立下了大功,你,功在社稷!”
陈忠仁没想到方醒居然会这么评价自己,一时间来交趾后的艰辛就浮上心头。
“学生只是尽力而为……当不得,当不得兴和伯的夸赞。”
陈忠仁有些哽咽了,微微低头。
方醒看了一眼两边,大声的道:“好一个尽力而为!若是人人都作此想,照此做,大明万世永昌就不是虚言!”
陈忠仁躬身,难免泪眼模糊,感慨万千。
方醒出海,那自然就代表着大明,代表着皇帝。
有了方醒这番话,陈忠仁以后在交趾的地位就要持续上升了。兴许十年后,一个知府,甚至是按察使就出现了。
方醒把目光转向右边,对那小孩子微笑问道:“喜欢大明吗?”
小娘低头看着女儿。
女孩大声的道:“喜欢,我就是大明人。”
方醒笑着摸摸她的头顶,然后抬头看向小娘。
“你辛苦了,要多注意身体,大明还需要你继续效力。”
小娘男人般的拱手道:“伯爷放心,下官定然要为大明效命五十年。”
这是当年方醒给小娘说的:你将为大明工作五十年!
方醒莞尔道:“你倒是还记得那话。”
小娘的眼睛微红,想起了当年自己杀了丈夫之后的绝望。
正是这个男人把自己从绝望的黑暗中拉了出来,给了她光明。
“下官永远都记得这话。”
“好吧,不过你看着不大好,正好船队有好郎中,还是御医,那个……来人,请了御医来。”
有人马上去后面找御医,而现场也是有些轰动。
小娘作为行走外界的女官广为人知,一些人骂她不守妇道,但更多的人在赞赏她为大明努力工作的态度。
甚至连朱棣当年都夸赞过她,所以这个女人在交趾的地位有些超然。
她在交趾奔走多年,如今交趾女人的地位渐渐的变高,那些懒惰的男人如果再不勤劳些,交趾说不得就要变成大明某些大儒痛心疾首的“牝鸡司晨”了。
而这一切朝中从皇帝到臣子都喜闻乐见,所以每年都有天使快马赶到交趾,然后带着丰厚的赏赐,用旨意当众夸赞着小娘。
所以她的女儿看着很天真,这是被保护的很好,而且生活水平在交趾应当是上等,才能养出这等女儿来。
连占巴的赖都艳羡的看着小娘,他要是病了,按照方醒的尿性,说不定就会坐视……
——这是使者说的。
使者说这位兴和伯是杀神,而且攻击性非常强,占城惹不得。
方醒最后走到了王便的身前。
“见过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