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扫平两界(1 / 2)

一品丹仙 八宝饭 6413 字 10个月前

手撕了巨犬,吴升看了看已经止血的手腕,深可见骨的牙印令他有些懊恼,自己有些托大了,进入大神之列后生出了自傲之心,殊不知诸世万界之中还有太多未知的妖兽、未知的神通,哪怕是普通合道仙神,也可能身具奇异道法,或者豢养奇异妖兽,绝不可小觑了啊。

比如那个耳目仙,神念分裂之下,就有办法规避心誓文书的约束,这一点自己就做不到。

又比如这只巨犬,看上去普通,可犬牙却极为了得,居然能在四微法袍防护下咬穿自己的铜皮铁骨,这可是大仙大神级的铜皮铁骨,哪里是那么容易破开的,可见其厉害之处。

想到这里,吴升将两枚犬牙收入储物扳指中,准备找机会看看,炼个什么法宝出来。

相比这巨犬的犬牙,天蓬郎的三尖两刃刀就差了一大截,斩出来的无穷山影看似声势惊人,却对自己的高情冕束手无策,完全无法破防。失去了巨犬的天蓬郎杀红了眼,却再无厉害手段,只能不停以三尖两刃刀斩向吴升,妄图为心爱的巨犬报仇。

“凭你也想学杨二郎?却又取个二师兄的诨号,不伦不类,当真可笑!”

“什么杨二郎?什么二师兄?管你什么胡言乱语,拿命来祭我爱犬!”

吴升受了轻伤,心情不好,没有工夫和他玩耍,一片白羽飞出,向着天蓬郎面门射出极光。

白羽极光是近距离突袭的绝佳手段,已经不知多少回大获成功,这一次同样毫不例外,以天蓬郎的修为,压根儿无从闪躲,被极光正中额头。

淮南八公之首的文五常都被这极光射得浑身僵硬,难以在短时间缓过劲来,何况天蓬郎一个黄庭世的普通合道,中招之后顿时浑身颤栗,连三尖两刃刀都拿捏不住了,呛啷啷摔落在地。

已经擒获了耳目仙、萧怀武两名俘虏,吴升现在更追求五彩石。何况天蓬郎又没有丝毫投效之心,吴升下手自不容情,灭迹拂尘飞出,立时将天蓬郎扫成数十段,一块块肉身落地,鲜血染红了天台。

吴升已经养成习惯,杀人留手,尽量不伤阳神,天蓬郎阳神自碎肉堆中飞出,仓皇失措的想要逃走,被吴升凌空摄入掌中,塞进玉匣。

空中漂浮着一点白光,那是天蓬郎神格,其结界就连在雷霸结界的后方,掌控了神格,结界就飞不走了,吴升不用担心,且存着就是。

十多万恶犬失去了主人,在天台周围漫无目的游荡起来,吠来吠去,吵嚷成一片。

吴升挥军继续向北,进入祁万寿乾封界。

这厮的结界并不大,只一千多里方圆,良田密布、阡陌纵横,到处都是繁华的城镇,城中驻满了衙役捕快,倒有点类似辰子和燕伯乔的结界,却比那两位的结界更有烟火气,更像人间。

吴升一路绕过几座城池,前方又见一城,城门上挂着牌匾:宣城。

这里便是祁万寿心腹——宣义侠驻守之地。

吴升没时间去占地转化,所以结界对他的威压一直存在,祁万寿的结界威压比雷霸那边稍强些,将吴升的修为压制了大约五成,可就算修为跌了一半,对付一个宣义侠还是绰绰有余的。

宣义侠的守卫十分森严,城高池深,将吴升大军挡在城外。城墙上还有三万守军,备足了战守法器,依托护城大阵严密戒备,看上去固若金汤。

天鸵和九巡鹿如潮水般涌到,将宣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城楼上的宣义侠靠在城垛处眺望,喝道:“哪里来的髦贼,安敢进犯宣城,速速通名!”

吴升叫道:“我乃春秋世大学士吴升,汝知否?”

宣义侠早就知道是谁,上下打量着吴升,评估着吴升实力。据说吴升与龙平安皆为冰原逃人,据说修为精妙深厚远超普通合道,已露大仙大神之像。且战绩不俗,极为难缠。

“吴升,听说你与龙平安相交莫逆,此番定是为救他而来的?只是你孤身一人,面对我黄庭世举世上百同道,无异于杯水车薪。某有一言,还请吴仙好自思量。”

吴升点了点头:“请讲。”

他已经看出这城池有护城大阵守卫,不知威力如何,便没有贸然攻打。

当然,他最不怵的就是法阵,反而对此间有法阵存在颇为欣喜,发挥他擅长的老本行,以太极球研判出几处阵盘所在,立刻观想起来。

自入合道之后,太极球的转动就越来越快,直到现在入了大仙大神之列,更是快了数千倍,合道之前是以十万、几十万灵沙来计量每个时辰的转化效率,此刻直接提升到几亿、十几亿。

只听宣义侠在城上道:“听闻吴仙与无肠君盟誓,在无肠君麾下效力,想来也是为了洪荒重构之时,能得一安身立命之地?”

“嗯。”

“那吴仙便当体谅我黄庭世合道之心,我等同样为此。要争洪荒一席之地,黄庭世就要一统于祁王麾下,由此方有晋身之阶……”

“接着说。”

“……原本,龙平安是答应了的,可会盟之时,却又出尔反尔,只为他一己私仇,置我黄庭世上百合道于何地?难道我等就要因其私仇之故,而舍去进入洪荒的最佳良机?须知距洪荒重构只有……七个半月了……”

“嗯。”

“我知吴仙在想什么,或许阴绫罗并不一定就会与我黄庭世同道盟誓,但这至少是一个机缘……”

“有道理。”

“……吴仙也请放心,我黄庭世辅弼阴神之后,一定劝说阴神不与吴仙为敌,届时携手共进,击败其余争位者,岂非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