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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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竞技场这个地图不算大,可对于两个人而言,竞技场这个地图不算小。

要是其中一个人周旋的话,双方短时间内无法展开对决。

眼下的比赛,无论是王越,还是史蒂芬,两个人谁都没有周旋,径直地跑向对方,于是两个人在竞技场中间凸起的台面上进行交锋。

史蒂芬使用尼泊尔的重击空间砍向王越。

王越使用马来剑的重击刺向史蒂芬。

关于重击,尼泊尔的重击要比马来剑的重击好用。

马来剑最大的优势不是重击,而是轻击。

关于马来剑的重击,虽然距离远,但是攻击范围很小,而且收回兵器的动作比较慢。

战龙尼泊尔的重击则不一样,攻击范围非常大,回收兵器的速度相对而言比较快。

王越和史蒂芬初次交锋,史蒂芬的尼泊尔没有砍在王越身上,王越的马来剑也没有刺在史蒂芬身上。

这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王越和史蒂芬的水平在伯仲之间,就算有个人比对方强,也只是强一点点而已,不是强很多。

假如王越比史蒂芬强很多,刚才的攻击,王越肯定能杀死史蒂芬。

同样的道理,要是史蒂芬比王越强很多,刚才的攻击,史蒂芬肯定能杀死王越。

普通的攻击,王越杀不死史蒂芬,史蒂芬也杀不死王越。

这么一来,步法将成为获胜的关键,而这也是进行这场比赛的意思。

这场比赛并没有限制王越和史蒂芬使用什么步法,王越和史蒂芬想使用什么步法就使用什么步法,但有一个前提,王越使用的步法必须以基本碎步为主,史蒂芬使用的步法必须以连影步为主。

举个例子,加入王越使用鱼翔浅底的次数比使用基本碎步的次数多,那么王越直接输掉这种比赛。

加入史蒂芬使用其他步法的次数比使用连影步的次数多,史蒂芬也将直接输掉比赛。

为了分出胜负,史蒂芬开始使用连影步。

一顿、二顿、三顿,四顿。

史蒂芬使用的步法一点也不流畅,时不时的停顿。

不过他的停顿没有丝毫规律可言。

王越从来没有接触过连影步,对于连影步不了解,不过王越能够感受得到,这所谓的顿步可能是连影步的关键之一,对于这顿步,绝对不可以小视,于是王越在心里数着史蒂芬顿了多少下。

史蒂芬的顿步没有丝毫规矩,王越也仅仅是数着他顿了几次。

当王越数到第四次的时候,史蒂芬的再一次顿步肯定是第五次。

王越没有具体的证据猜到史蒂芬什么时候使用顿步,不过王越有直觉。

凭借直觉,王越出击。

当王越出击的那一刻,史蒂芬恰好开始顿步。

好极了!

不管是王越蒙的,还是其他原因,总之王越的攻击时机非常好,这也坚定王越的攻击信念。

当马来剑的剑尖即将刺向史蒂芬的时候,史蒂芬突然加快,快得让王越无法想象。

王越的思维都有些跟不上史蒂芬的移动速度。

突然,史蒂芬杀死王越,拿到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