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们去哪儿玩呀?”瞳瞳眨着乌黑的大眼睛。
“去明珠市玩好不好?”白蔓歌问。
“为什么要去明珠市玩啊?”瞳瞳不知道明珠市在哪,她只是好奇白蔓歌为什么选择那个地方,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
“那里,有一个很想见瞳瞳的人,瞳瞳也会很想见的人。”
“瞳瞳想见的人?”想起想见的人,瞳瞳的大眼睛忽然变得水汪汪的,抱着白蔓歌天鹅般优美的脖颈,“瞳瞳想见爸爸。”
“嗯,我们去明珠市。”白蔓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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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夜色笼罩下的明珠市,明珠市的夜晚跟花城没有什么不同,是在要说哪里不同,那就是明珠市比花城要热闹,热闹的地方人一定也多,人多的地方,竞争一定大。
对明珠市这座不夜城而言,晚上跟白天没什么不同,甚至晚上被白天更热闹,走到宽阔的街道上,密集的人流从王越身边穿梭,任何人在这样的密集里只有一个点。
这只是明珠市千万条街道里的其中一条,就已经聚集这么多人,想在明珠市脱颖而出,绝对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感受着自己渺小,看着周围来往的人群,百年之后,他们都将成为黄土,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生前活得是否精彩,是否给这个世界创造价值。
其实这对本人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闭眼那一刻,没有后悔的事情。
有二十岁左右就已经成为电竞明星的人,却没有二十岁左右完全凭借自己能力,创建一家鼎鼎有名俱乐部的人,两者比较,显然后者更难成功,王越在做的,便是后者。
王越不觉得他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也不想做什么与众不同的事,她只是想完成他的梦想,做他想做,做他不做会后悔的事情。
看着那牵手的情侣,看着那相拥的情侣,王越想起阿璃和薛冰。
薛冰远在燕京,只要王越在明珠市,就很难见到薛冰,不过阿璃在明珠市,可是王越也无法去见阿璃。
他刚来明珠市,简仲锋就对他出手,没有真正出手,只是用他的明珠市的影响力,让所有俱乐部不准吸纳他,就将他逼迫至眼下狼狈局面。
创建俱乐部是解决办法。
创建俱乐部,做部长,看似是件辉煌的事情,其实这是最困难的事情。
一旦成立俱乐部,王越就必须要负起全责,责任之大,好比一座山,压在王越身上,张的快他们信他,他就有必要给他们汇报,可是做好一家俱乐部,谈何容易。
饶是冲锋俱乐部不入流,工作人员和火线成员加起来,起码也有五六百名,而王越创建的俱乐部,只有王越五人。
王越昂首,望向一眼无际的夜空,夜空之下的他,是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
可是……
我本微末凡尘,却也向往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