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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长的荒漠一眼不见尽头。
建在荒漠中央的城池,庞大繁华,几乎有两个长安城那么大。
客商如流,白色建筑此起彼伏参差错落,金色皇宫矗立在正中央,尖顶折射出灼目的太阳光,格外豪奢典雅。
此时,皇宫大殿正进行着激烈的争执。
“趁大齐那群迂腐读书人忙着过年,咱们率兵一举南下,必定能打得他们措手不及!嘿嘿,老子可是眼馋中原的姑娘很久了!”
“趁人之危,我北凉胜之不武!王上,臣以为还是等他们过完正月,再南下侵略不迟!”
“啧,你是不是大齐渗透进北凉王庭的奸细啊?!”
“……”
一帮朝臣吵吵嚷嚷,眼见着就要打起来。
坐在龙椅上的老人,黑白相间的长发编织成无数辫子,还串着数量众多的金珠。
穿窄袖收腰的织金棉袍,已有六十余岁,生得虎背熊腰,可见年轻时的体格有多么健硕。
他疲惫地打了个哈欠,懒懒问道:“时醒,你怎么看?”
躲在朝臣队伍里玩骰子的男人,骤然被唤了名字,连忙藏住骰子。
他走到队伍前列,恭敬地朝老人行礼,“父王,儿臣以为,如今我北凉刚刚吞并青水国,正是休养生息的时候。此时入侵大齐非常不妥,缓个二三十年也不迟。”
“二三十年?!”
老人冷笑,“老子还不一定能活过十年,你扯个二三十年,难道老子要在黄泉地府看你们吞并大齐?!”
北凉和大齐毗邻而居,时间长达数百年。
中间曾发生过无数次战争,但你来我往,谁也没占到多大便宜,所以两国算是宿敌。
金时醒捏了捏垂落在胸前的小辫子,低声道:“父王身子硬朗,必能长命百岁。”
“呵呵,父王,十一弟的生母是大齐女人,娶的又是大齐的郡主,自然会向着大齐!请父王给儿臣二十万精兵,儿臣保证在一个月内拿下大齐的边塞重镇凉州城,作为礼物献给父王!”
一名人高马大、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恭敬地单膝跪地。
金时醒瞅着他。
这么多年,他的兄弟姐妹自相残杀,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如今王庭里只剩下他和这位三哥金横。
他知道,父王也将从他和三哥之中,挑选出北凉的继承人。
正沉思时,老人嘶哑的声音再度响起:“老子给你们一人二十万精兵,谁先攻下河西走廊和凉州城,谁就是北凉的继承人!”
原本吵吵闹闹的大殿,瞬间寂静。
三皇子金横大喜过望,急忙道:“儿臣领命!”
他得意地瞥向金时醒。
金时醒毫无反应,只是默默拱了拱手。
金横眼珠一转,提议道:“父王,儿臣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有屁就放!怎么都学得跟中原人一样啰啰嗦嗦?!”
“嘿嘿,”金横摸了摸头,“父王,十一弟的皇子妃乃是大齐郡主,为了振奋士气,儿臣以为不如当着三军的面,杀了那个女人,用她的脑袋来祭旗!”
金时醒猛然皱眉。
王座上的老人挥挥手,“把她关进大牢,择日斩首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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