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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一道女性的惊呼响起。
这是一个穿着白色皮袍的女孩儿,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扎着两条麻花辫子,两颊上有两团很抢眼的高原红,衣着打扮很怪,让我想起了旧时的牧民。
另一侧还有一支骆驼队,大约三四十匹骆驼的样子,驼峰两侧挂着箩筐,有七八个挎着马刀的大汉在骆驼上静候着,牵头的是个带着裘皮小帽的老头。
女孩离我不远,只有十多米的距离,似乎被我吓到了,连连后退,一个不慎被冰块绊倒,立马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骆驼上的几个男人哄堂大笑起来。
一个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盘在脖子上,浑身肌肉恨不得把宽大的皮袍都涨破的壮汉瓮声瓮气的说道:“小梅朵,你不是说自己从不缺乏勇气吗?怎么现在被这样一个半死不活的人给吓成了这样?”
女孩恼羞成怒的跳了起来,脸色已经涨红了,看了我一眼,立马又后退了几步,这才扭头恶狠狠的冲骆驼上的大汉吼道:“丹巴,你给我闭嘴!”
肌肉男更遏制不住的大笑了起来,过了片刻,他才冲着我昂了昂下巴:“喂,小子,地上这只没见过的大鸟是你杀死的吗?”
我吃不准他们的来路,或者说,我连他们到底是不是人都不确定,强撑着一条断腿堪堪战稳,九龙剑却一刻都没敢放下,盯着肌肉男看了半响,方才默默点了点头。
“勇士!”
肌肉男冲我竖了个大拇指。
铛铛!
牵头的老人拿着旱烟枪在箩筐上轻轻翘了翘,丹巴立即不说话了,老人这才笑眯眯的说道:“我叫阿旺,你可以叫我阿旺大叔,咱们商量个事情怎么样?”
我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什么事情?”
“你把你猎杀的这只大鸟让给我们如何?”
阿旺老汉用旱烟枪指了指夜枭的尸体,笑道:“作为回报,我可以把你带到我们的部落里,帮你治一下你身上的伤。”
我摇了摇头,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没兴趣,你们走吧!”
黎皇和大兵他们距离我不会太远,我觉得在这里死等他们总比跟着这些不知根底的人走要强一些。
“嘿,小子,你还是接受阿旺大叔的好意吧!”
丹巴朗声道:“这里是整个青海湖四周唯一人迹罕至的地方,旅客从来不会来这里,你伤的那么重,根本走不动路的,遇到我们是你运气好,刚刚要不是小梅朵惊动了你,恐怕你现在都已经冻死了。”
丹巴旁边一个壮汉也笑着说道:“小兄弟,快上骆驼跟我们走吧,在这里你是活不下来的,也就是遇到我们了才会和你商量,要是碰到了别人,看上了你这只猎物恐怕立马就动手抢了,反正你都伤的那么重了,不抢你抢谁?这才是大西北无人区的规则!”
扑棱棱!
一匹骆驼上吊的箩筐里忽然传来阵阵扑腾声。
我这才注意到了他们的箩筐,这些箩筐编织的很粗糙,上面全是拇指头粗细的小孔,透过小孔隐约能瞧见箩筐里是铁笼子,里面装着一只大鸟。
那似乎是一只隼。
他们是贩隼的?
我心里有了猜测,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门道,包括的那些见不得光的行当,现在除了黄赌毒这仨行当,其余牢底坐穿的行当里最走俏的就是文物走私和动物走私,撇开我们这一行不说,动物走私贩子里有两种人也是声名如日中天——东北熬鹰人,西北贩隼人。
现在的有钱人口味不一般,养猫养狗那都是下等的玩法,上等的玩法是养猛兽,狮虎什么都算不得有面儿,上乘的玩法是养猛禽。猛禽里又有三六九等,金雕兀鹫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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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鹫什么的猛则猛矣,神俊不足,最多只能算上三等玩法,鹞子和鹗之类的东西,俊是俊了点,但数量又不少,玩不出稀奇花样,只能算上六等玩法,最顶尖的玩法就是玩鹰和隼,神俊迅猛,需要大毅力才能驯服,一旦搞定一只挂在肩膀上的走出去,那才叫红光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