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猜题(1 / 2)

大奉打更人 卖报小郎君 9996 字 10个月前

“主人,都打包好了。”

穿着白色层叠繁复的罗裙,妆容精致,倾国倾城的苏苏娇声道。

李妙真微微颔首,打开系在腰上的香囊,漩涡状的吸力涌出,将军帐内十几名鬼物在摄入其中。

“真可惜啊,您还是没能突破到四品境。”苏苏叹了口气,说道:

“否则,以人宗弟子的水平,不会有您的对手。”

“元婴岂是那么容易可以修成的。”李妙真无奈的叹口气。

她卡在金丹境整整两年了。

云州的匪患已经清剿结束,李妙真配合云州地方军,以及两位金锣攻山拔寨,把最大的几个寨子铲平,小山寨则有数十个。

当然,云州匪患宛如跗骨之蛆,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存了数百年,不是说剿灭就能剿灭。

过个几年,又会死灰复燃,生根发芽。

眼下的成果,是地方军队能做到的极限。云州会安定好些年,李妙真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了。

接下来,她要去做自己的事——天人之争!

天宗和人宗每隔一甲子就要论道一次,在此之前,两宗年轻一代的杰出弟子率先碰撞,为天人之争预热。

李妙真是这一代天宗弟子里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另一位是李妙真的师兄,也是天地会的成员,手持七号地书碎片。

不过那家伙人在东北,嫖到失联了。

“可惜那讨人厌的臭蛋陨落啦,不然可以帮我查一查苏家的灭门案。”苏苏忽然说道。

李妙真看着陪伴自己长大的魅,心里一动,其实苏苏的家不在京城,那家伙即使想查,也不可能离开京城,千里迢迢的去查一桩陈年旧案。

苏苏自己明白这个道理,但她总是时不时挂在嘴边,看似惋惜灭门案,实则是惋惜那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所以,要太上忘情啊……李妙真心里感慨一声。

亲友故去,悲恸难禁。爱人变心,怨恨交织……人世间的七情六欲都是业火,要不怎么说情深不寿呢。

唯有无情,才能亘古长存。

带着苏苏离开军帐,四百多名飞燕军集结在广场上,静静等待着。

四百将士齐卸甲。

李妙真缓缓扫过将士们,此时的他们,有的换上了便服,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有的穿着像个富家翁,有的则是破烂如乞丐……这就是他们原本最初的模样。

飞燕军是杂牌军,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其中有丐帮弟子;有四海为家的江湖浪子;有劫富济贫的侠盗等等。

他们都是因为一个人,才集结在云州,组织成军队,那个人叫飞燕女侠。

而今李妙真要走了,这支军队自然也就散了。

剿匪结束后,杨川南私底下找过李妙真,想把飞燕军纳入正规军队,培养成云州的王牌军。希望她能说服飞燕军的将士留在云州。

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的。

“这一年多来,我们并肩作战,拔除大大小小山寨数百,斩匪数千人。我们所过之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不惧匪患。我们所过之处,商贾得以通商贸易养家糊口。我们所过之处,正义之光挥洒而下……

“李妙真多谢各位兄弟不离不弃的陪伴,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云州之旅告一段落,我将继续前行,你们也该回家与亲友团聚。

“人生之路漫漫,或坎坷或顺利,或辛酸或悲喜,希望大家铭记云州的时光,勿忘初心。”

说到这里,李妙真看着四百将士,抱拳,铿锵有力的声音:“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四百将士抱拳,声浪如狂潮: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这才是他们愿意效忠,愿意追随的飞燕女侠。

……

南疆。

蛊族之所以被称为蛮族,并非他们茹毛饮血,而是他们以蛊为本,修行体系、生活习性都契合蛊虫。

如此才能培育蛊虫,与蛊同化。

用更妥帖的话形容,蛊族的发展走的是“蛊本位”,因此文明程度无法与“人本位”的大奉、西域和东北各国相比。

文明差距体现在各方面,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文化和建筑。

蛊族至今还沿用着古时代的象形文字,建筑以黄泥屋和草屋为主,用的是陶器而不是瓷器。

不过,穿的衣衫与大奉百姓相差不大。南疆蛊族擅长种桑养蚕,采集的蚕丝品质比大奉要高数倍。

但他们不擅纺织,因此经常被大奉的商人低价收购高品质蚕丝,或者用现成的布料以物换物。

伯山纵横百里,物产丰富。

山中飞禽走兽,草药野果数之不尽。山下则是一片沃土,河流密布,力蛊部的大本营就在这里。

力蛊部在这片平原中开垦出数千顷,一部分族人务农,一部分族人狩猎,彼此之间以物易物,丰衣足食。

莫桑背着牛角弓,带着一队儿郎狩猎返回,有人背着数百斤重的野猪,有人拎着色彩斑斓的锦鸡,满载而归。

莫桑在山脚处的田里看见随女人们采摘蔬菜的妹妹丽娜。

丽娜穿着样式简单的布衣,露出两截修长匀称的小腿,南疆气候炎热,大奉的罗裙、长袖在这里穿不出去,所以蛊族的人会把大奉服装进行裁剪、修改。

裙摆只到膝盖处,衣袖则短到手肘部位。

“丽娜!”

莫桑喊了一声,等妹妹抬起头,他才接着说道:“天蛊婆婆昨日派雪鹰传书,让你今天去见她,你怎么还在这里磨蹭。”

丽娜明显一愣,然后拍了拍脑瓜:“哎呀,我给忘记了,莫桑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

莫桑听见身后的汉子们发出哄笑声,田里的女人也跟着笑起来。

一时间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但莫桑觉得有些丢人,回头怒斥汉子们:“笑什么笑。”

另一边,穿着绵柔布靴的丽娜在溪边洗干净手,打算去百里之外的天蛊部落。

莫桑见状,连忙喊道:“天蛊部的水坝缺了道口子,你记得帮忙修理一下。”

“知道啦!”丽娜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跑远了。

……

相比起力蛊部,天蛊部更像是某个大奉王朝的县城,虽然简陋了些,但摆脱了草屋,以黄泥屋和砖瓦屋为主。

天蛊部建在落霞山的山脚下,从山脚到山腰,一块块梯田鳞次栉比,山上有一座水坝,昨日突然决堤,冲垮了梯田。

年少时经常在各部玩耍的丽娜轻车熟路的登上落霞山,在山脉中跋涉许久,看到了坍塌的坝口。

看到了数十名天蛊部的人站在水库边缘,为首的正是白发苍苍的天蛊婆婆。

丽娜视线掠过他们,看向水库,水面浮着一具怪物的尸体,那怪物长十余丈,体表覆盖黑色的鳞片,头尖,颈细长,爪有薄膜。

天蛊婆婆注意到了丽娜,向她招手。

丽娜在岩石间轻盈的起跃,来到天蛊婆婆面前,娇声道:“婆婆,那是什么怪物。”

“蛟!”

天蛊婆婆露出和蔼的笑容:“不知哪里来的,毁了大坝,部落里刚插下去的秧苗都给冲毁了。”

“噢。”

丽娜是第一次见到蛟,但听说过,这种怪物生活在南疆密集交错的水域中,沿着地下暗河到处乱窜。

丽娜的一个叔叔据说就是戏水时被蛟吃了。

“你帮忙采集一些石块,尽早堵住缺口。”天蛊婆婆说。

“好哒!”

干苦力丽娜最在行,她旋即跑开了,半刻钟不到,众人听见了沉闷的脚步声,循声望去,一块“石山”缓缓移动。

这座石山高二十多丈(六七十米),丢水库里能掀起惊涛骇浪。

石山不是自己移过来,而是被丽娜扛过来的,只是与二十丈的巨石相比,她渺小如蝼蚁。